《语文》考试大纲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 325号)有关精神,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及普通高中语文科目知识学习范围,参照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语文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
能掌握、运用下列语言知识:
1.字音:正确识记常用汉字的字音。
2.汉字:正确识记常用汉字的字形。
3.词语:正确使用常用词语(包括关联词语)。
4.句子:辨识和改正一般的病句(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构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等。
5.修辞:辨析并正确运用常见的修辞方法(比喻、比拟、夸张、排比、对偶、设问、反问、反语)。
(二)文学、文化常识和文学作品欣赏:能识记文学、文化和文体常识;初步掌握欣赏诗歌的方法。
1.作家、作品:中国重要作家的时代、代表作及出处;外国重要作家的时代、国别及代表作。
2.文化常识:识记与教材内容相关的文化常识。
3.文体常识:识记与教材内容相关的文体常识。
4.古代诗词阅读欣赏:理解诗歌的意象、语言、表现手法和思想内容。
(三)现代文阅读
阅读一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章和文学作品。
1.整体把握文章的内容。
2.理解写作思路,概括要点。
3.评价内容和形式特点。
4.正确领会语句在具体语境中的含义。
(四)文言文阅读
能阅读浅易的文言文。
1.理解词语和句式
(1)理解常见文言实词、虚词在文中的含义。
(2)理解教材内容中出现的通假字的含义。
(3) 理解文言文的词类活用现象(名词作状语、使动用法、意动用法)。
(4)理解文言特殊句式(判断句、被动句、省略句、倒装句)。
2.分析概括文章表达的思想内容。
二、考试方式、时量与分值
三、试卷结构
《英语》考试大纲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25) 325号)有关精神,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英语课程标准》及普通高中英语科目知识学习范围,参照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英语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英语知识运用
1.测试考生对初、高中阶段所学的词汇、语法以及用于表达常见话题和功能的语言形式的掌握情况。学会使用2000左右个单词和400个习惯用语或固定搭配。
2.名词
(1)可数名词及其单复数
(2)不可数名词
(3)专有名词
(4) 名词所有格
3.代词
(1)人称代词
(2)物主代词
(3)反身代词
(4)指示代词
(5) 不定代词
(6) 疑问代词
4.数词
(1)基数词
(2)序数词
5.介词和介词短语
6.连词
7.形容词(比较级、最高级)
8.副词(比较级、最高级)
9.冠词(定冠词、不定冠词、零冠词)
10.动词
(1)动词的基本形式
(2)系动词
(3)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
(4)助动词
(5)情态动词
11.时态
-般现在时、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现在进行时、过去进行时、过去将来时、将来进行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现在完成进行时
12.被动语态
13.非谓语动词
(1)动词不定式
(2)动词-ing形式
(3)动词-ed形式
14.句子
(1)句子种类
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2)句子成分
主语、谓语、表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
(3)主谓一致关系
(4)简单句的基本句型
(5)并列复合句
(6)主从复合句
宾语从句、状语从句、定语从句、主语从句、表语从句
(7)倒装句
(8)省略句
(9)强调句
15.虚拟语气
(二)语言技能运用
1.词汇、句型运用。掌握词汇和句型用于表达有关日常生活的熟悉话题和功能的语言形式。
2.阅读理解。要求考生能以每分钟70-80个词的速度,读懂生词率不超过3%的有关人物传记、故事、记叙文、科普小品和有关社会文化、文史知识等不同题材的材料和公告、说明、广告以及书、报、杂志中关于一般性话题的简短文章。
要求考生在阅读各种体裁和题材的简短书面材料时能够:
(1)理解主旨要义;从一般性文章中获取和处理主要信息;
(2)理解文章主旨和作者意图;
(3)通过上下文克服生词困难,根据上下文和构词法猜测生词或短语的含义,理解语篇意义;
(4)理解材料中的具体信息。
二、考试方式、时量与分值
三、试卷结构
《数学》考试大纲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5)325号)有关精神,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及普通高中数学科目知识学习范围,参照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数学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基本要求
(一)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试要求
对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和定理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能运用数学语言进行叙述和解释,懂得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二)应用能力的考试要求
能根据概念、法则、公式进行数、式、方程的运算和变形;能使用一般的函数型计算器进行运算;能根据文字描述想象出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能运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推断;能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简单数学问题作出分析,并能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三)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要求
能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和说明,建立简单的数学模型,并能求解;能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思想方法解决相关问题。
二、考试内容
(一)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及其关系,掌握集合的表示法;
2.掌握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
3.理解集合的运算(交、并、补);
4.了解充要条件。
(二)不等式
1.理解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掌握区间的概念;
3.掌握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
4.掌握含绝对值不等式[ ]的解法。
(三)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和函数的三种表示法;
2.理解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
3.能运用函数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四)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
1.理解有理指数幂,掌握实数指数幂及其运算法则,掌握利用计算器进行幂的计算方法;
2.了解幂函数的概念及其简单性质;
3.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及性质;
4.理解对数的概念(含常用对数、自然对数)及积、商、幂的对数,能利用计算器求对数值( )的方法;
5.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及性质;
6.能运用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五)三角函数
1.了解任意角的概念,理解弧度制的意义,掌握弧度与角度的换算方法;
2.理解任意角的正弦函数、余弦函数和正切函数的概念,掌握利用计算器求三角函数值的方法;
3.理解同角三角函数基本关系式: ;
4.理解诱导公式: 的正弦、余弦及正切公式;
5.理解正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6.了解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六)数列
1.了解数列的概念;
2.理解等差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及前n项和公式;
3.理解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及前n项和公式;
4.能运用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七)平面向量
1.了解平面向量的概念;
2.理解平面向量的加、减、数乘运算;
3.理解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
4.理解平面向量的内积(数量积)及两向量垂直、共线的充要条件;
5.能运用平面向量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八)直线和圆的方程
1.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及中点公式;
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掌握直线的点斜式、斜截式及一般式方程;
3.理解两条直线平行与垂直的条件,掌握求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的方法;
4.理解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
5.掌握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
6.理解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7.能运用直线和圆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九)立体几何
1.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
2.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
3.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与性质;
4.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所成的角;
5.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十)概率与统计初步
1.掌握分类计算原理、分步计数原理;
2.掌握排列数、组合数的概念和计算
3.了解随机事件和概率的概念,掌握概率的简单性质;
4.了解总体均值、标准差的概念,能利用样本均值、标准差估计总体均值、标准差的方法;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时量与分值
(二)试卷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