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校招生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2026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章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2026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章

第三条 根据《202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26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简章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2(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3 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26 年)、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26 年)、“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A 档(2026年),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单位,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26 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 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一般专业学费 5000 元/生/年,特殊专业学费 5500 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新生住宿费标准为 6-8 人间 1000 元/生/年。详见《2026 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考试 

第十条 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科试卷满分为 200 分。考试时长:技术为 120 分钟、综合能力为 90 分钟。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 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说明(2026 年 9 月修订,2026 年 3 月执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26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获得相同或未获得荣誉称号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九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26 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根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天津人民政府奖学金 8000 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 3800 元/人、二等 3100 元/人、三等 2500 元/人、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覆盖面达 80%;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推进精准资助,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获得相应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可自愿参加天津市统一的“高职升本”考试,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规定奖项,保送升入本科。具体见当年教育部门文件。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6 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招办官方 QQ、登陆学院网站、拨打电话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疫情期间,欢迎考生及家长选择线上咨询方式(招办官方 QQ)。 

网址: 

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 

招办官方 QQ:545920407、1393649571、1442496431 

咨询地点: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3 号) 

监督举报电话:022-28116595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